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重庆市涪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涪陵区综合执法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鉴定、评估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类别序号
| 类别
| 服务期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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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法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 3年
| 0.5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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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违法修建房屋市场价格评估
| 3年
|
3
| 违法修建房屋安全质量鉴定
|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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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具有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甲级资质。 2、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计量认证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具备建设工程质量鉴定相关参数。 注:供应商应具有上述特定资格条件中的任一序列的资质要求。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5月2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方式: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涪陵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flcz.gov.cn/cgindex.asp)、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网上下载。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5月23日北京时间9:00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23日北京时间9:30 时。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日指定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开标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二者选其一) 1、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 号:346170100100003649 2、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 账 号:0154016430000081 (三)请未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将投标保证金回单和开户许可证扫描后发到我中心邮箱(cqsflqggzyjyzx@163.com),我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到贵公司账户。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招标项目所有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涪陵区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72220070。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我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023)72881780 (二)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严老师 邮 编: 408000 电 话:(023)72220070 (三)保证金退付 联系人:张老师 邮 编: 408000 电 话:(023)7224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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