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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教委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8年05月08日      有1259人浏览过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合川区教委的委托,对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分包号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单价/平方米

总价

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

4

1484000

25000

4

1660000

30000

4

1576000

30000

外地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09]123号文”《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五条中规定:外地检测机构进渝承接质量检测业务的,应当到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备案的外地企业出具的鉴定检测报告,不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投标时,需出示入渝备案的相关手续。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鉴定)

(2)2015年以来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检测鉴定业绩1个或以上。(提供相关的鉴定合同和鉴定报告)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5月8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发售

1.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在投标报名时收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地点: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5月31日北京时间09:30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18年5月31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九)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报名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十)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报名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须在现场报名时单独提交一份进行验核和收取,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投标人将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支付至投标保证金账户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分包一

开户行:建行重庆分行合川支行南新路分理处

户名: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50001153700050205878-0081

分包二

开户行:建行重庆分行合川支行南新路分理处

户名: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50001153700050205878-0072

分包三

开户行:建行重庆分行合川支行南新路分理处

户名: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50001153700050205878-0039

(三)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按规定金额一次性支付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内,并于2018年5月31日10:00时前到账,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视为未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特别提醒:

1、为方便投标保证金的核查,请各投标人把银行进帐单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进入合川区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注册名称应与银行开户名称一致)。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持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到合川交易中心综合科(501室)进行核验。法定代表人办理审验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委托他人办理审验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帐户信息,无需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原件到财务室进行注册变更和核验)。

3、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注册核验的,应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带至开标现场审验。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完成后,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示无质疑后,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4、流标项目的保证金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5、因故未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注册而耽误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3)42757282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合川区教委

联系人:陈昌平

电  话:023-42839125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南园路9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林倩

电  话:023-42757303

地  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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